医保永远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近几年国家实行医保异地结算,就是为了解决跨地区就医费用问题。根据现行我国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符合异地就医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进行报销。
近日,孙先生就带着异地就医的疑问拨通了“12349”电话:“我在威海上班公司给缴纳的医疗保险,想问下我可以异地就医报销吗,该如何办理呢?”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答复孙先生:“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适用下列三类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我市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转诊规定的人员。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居住备案时,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无卡的可不提供)、居住证(已在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有效证明)或居住地户口本,两张1寸彩照,填写《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备案表》。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市外治疗的,由转诊医院提出申请,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所需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因急、危症在威海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自住院之日起3日内向经办机构备案,异地住院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结算,出院后,持身份证、社保卡、加盖医院专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和住院费用总明细、住院费用发票、门诊急诊病历原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未经批准和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法报销。”
孙先生了解后表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