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邀请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介绍全省医疗保障及居民医保政策有关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山东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为什么要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里要取消的个人账户是指的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不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2003年,原新农合制度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居民个人账户制度,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个人账户建立初期,在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人群覆盖面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其弊端也逐步显现:
一是额度小,难以满足门诊保障需要。
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削弱统筹基金整体保障能力。
三是易诱发滥用,达不到有效保障的目标。
为此,国家要求取消个人账户,全面实行门诊统筹。
取消后将带来哪些变化?
取消居民个人账户,主要带来两方面变化:一是提高了门诊保障水平。实行个人账户时,相当于个人承担全部门诊医疗费,医保不报销。过渡到门诊统筹后,门诊保障水平更高、更充分。诸如感冒、发烧等门诊小额费用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能达到50%以上。
二是提高了基金统筹能力。将原个人账户资金统筹在全体参保人员中使用,实现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医疗保险风险共担基本原则,有利于更好的满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增进参保人员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