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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最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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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康复救助范围

  国家要求“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省政府儿童救助制度明确将救助年龄范围扩大到所有法定年龄儿童(0-17岁)。我市2018年已率先将儿童救助年龄扩大到17岁,但仅对具有威海市户籍的0-17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此次我市将持有威海市居住证的残疾儿童也纳入救助范围,与本地户籍享受同等救助政策,实现了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适当提高康复救助标准

  省政府文件要求,在机构内接受集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年补助训练费1.5万元。《通知》对康复救助标准适当提高,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万元或0.6万元提高到1.8万元,救助标准不再分年龄段。同时,继续对0-12岁残疾儿童提供送训补贴,每人每月4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个月。另外,新增“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5000元,并对0-12岁残疾儿童提供1200元送训补贴。

建立全周期康复救助模式

  省救助制度中规定,残疾儿童根据类别,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4年。我市根据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情况,将继续执行在定点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只要不超过规定的年龄(17岁),每年可连续申请救助。同时,我市规定每年救助周期为12个月,超出省规定的每年训练不少于10个月,有效保证了康复训练效果。

简化康复救助申请程序

  明确了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种方式,兼顾不同人群的申请需要。严格按照“一次办好”要求简化救助程序,县级或镇级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监护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救助对象

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救助对象应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年龄为0-17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由残疾评定定点医院或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出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

康复服务内容

  康复救助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主要救助内容包括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例如,手术包括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
  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听力、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具体包括助视器、助听器、轮椅、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具器具。
  康复训练具体内容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为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运动及适应训练;为智力残疾儿童提供认知及适应训练;为孤独症儿童提供沟通及适应训练。以及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支持性服务。

申请康复救助流程

  1、救助申请。残疾儿童在申请康复救助前应自主选择与残疾类别相符的定点康复机构,并取得定点康复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函。残疾儿童监护人(委托他人、社会组织)按照流程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或镇级残联提出申请。
  2、救助审核。县级或镇级残联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并留存相关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监护人。
  3、救助实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县级残联发放《救助卡》,并及时做好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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