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失业不再是攸关生死的大事,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失业金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符合条件的千万别错过!
家住高区张先生的妻子两年前被单位辞退了,妻子一直在家照看孩子没有再就业,当时也没有申领失业金,类似这样的情况,后期能申请享受失业待遇吗?“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12349”工作人员向失业保险科了解到:失业是随机被动行为,失业待遇应在时效范围内办理,双方中断劳动关系15日内由单位申报,本人接到通知后60天内前往失业保险科申请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己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张先生的妻子已经失业两年且未再就业,所以不能申请补发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