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或赡养老人支出的纳税人可申请专项附加扣除。那么该如何申请办理呢?
1、怎样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去办理:
① 由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处大病医疗外,其他五项专项附加扣除都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时办理。
② 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您本人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2、居民个人有哪些渠道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①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②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
③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给税务机关
④提交给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或到办税服务厅报送。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提交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纳税人所填报的信息,无需再问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从各地水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也可以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下载。通过扣缴客户端下载时,扣缴义务人需在登陆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4、在市级工作中有两个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该怎么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发放工资的单位,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5、如在1月份没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就会存在多交税的情况吗?
综合所得采用累积与扣法计税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积预扣预缴应缴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