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帮

威海出台慈善大病救助方案为这些人减轻医疗负担!

大字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现实生活中不时上演。当大病、重病不期而至的时候,许多家庭面临着精神与经济的双重压力。为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威海市出台《2018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具体救助细则如下:

  《方案》规定,对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低保、五保对象先进行政策性医疗救助,剩余部分再进行慈善大病救助;对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对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救助实行集中救助与属地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五类大病患者由市和区市两级共同救助,其余患者由各区市实行属地救助。同时,对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及慈善大病救助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救助资金从市和各区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市慈善总会安排100万元,重点救助全市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

  申请者需提交《威海市2018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由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或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下载),一式2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住院医疗费单据或居民大病保险单据,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拟救助大病患者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并二次公示;所在区市残联对一、二级残疾人进行审核;报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批。各区市民政部门审核,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计划于2019年1月25日前发放到位。

  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0631-12349!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