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但如果企业倒闭了,这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该如何领取?
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我妻子今年49周岁,差一年退休,但原工作单位突然倒闭,现在通过托管缴纳社保,请问退休时,我妻子的独生子女补助怎么办?”
“12349”工作人员查询了解到:根据《关于实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制度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7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市民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1)具有威海户籍,年满60周岁且在威海市辖区内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市居民;(2)属于独生子女父母;(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
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符合以上条件的市民可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本人和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城镇无业人员需提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卡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要提供领取养老金账号;未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要提供本人在农业银行的账号。
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金,直至本人亡故。补助金自2014年起按照年度发放。2014年的补助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员以首次申报年度为起始发放年度。
王先生了解后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