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众创业创新、促进就业,政府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听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市民林女士第一时间拨通了“12349”便民热线咨询相关政策。
“12349”工作人员答复如下:威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从事城市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劳务,以及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等,可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即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申报灵活就业登记,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定额补贴。2018年,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贴3850元。
具体申报时间将以各区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为准。届时,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申请材料向户籍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为二代社保卡(身份证和社保卡)、户口簿。另外,旧版《失业证》(紫色封皮)的申请人未采集失业登记信息的,需提供《失业证》原件。
林女士了解后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