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长说到:“本以为当初选择的学校是最好的,但是后来才发现这个学校并不适合孩子,想办理转学,可不知该从何入手”。今天,“12349”就跟大家分享下环翠区中小学转学的条件、基本流程以及转学注意事项。
一、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可办理学籍异动。
办理时间:原则上集中在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开学前一周、开学后一周。
二、基本流程
(一)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或转出学校提交转学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环翠户口:居民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2)外地户口:在环翠区有房产的,提供居民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在环翠区无房产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用工合同、营业执照、交税凭证等)、五险缴纳单据。
(二)转入或转出学校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办结。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上资料根据监护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必须为孩子法定监护人名下,如果法定监护人和孩子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二)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