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威海市召开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议,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有了新的指导意见。到2017年底前,威海各市区(含国家级开发区)要规划建设1处城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和一处树葬区,并对传统公益性公墓进行规范化改造。到2020年底前,80%的镇(街道)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逐步取消建设硬质墓穴和墓碑。
1. 每个市区要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
提倡市(区)、镇(街道)统一建设或根据实际情况由若干个村(居)联合建设,一个村(居)至多建设1处公益性公墓。市区建设公益性公墓,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筹集资金建设。
2. 提倡规格减缩和环保生态元素
新建公益性公墓力争做到循环使用、可持续运行,并向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方向发展。倡导骨灰撒海、散洒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3. 特殊群体可免费使用公墓
对使用公益性公墓的,可收取一定费用。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免收相关费用。